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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一如所料,依然未能到台灣投案,特區政府批評台方政治操作。而根據大家已經非常了解的新香港「邏輯」,必須反向閱讀:這就是說特區政府需要政治操作,所以不能讓陳同佳到台灣。

港府官員李某批評台方政治操作,可以成立嗎?

台灣陸委會的要求很簡單:已經設立單一溝通窗口,供陳同佳「特事特辦」專案使用,並會提供一切協助;但特區政府堅持不能使用這個「窗口」,因為背後涉及(被害妄想症患者才會想到的)「主權」、「對等」、「政治正確」等問題。所以特區政府又是祭出無所不能的管浩鳴政協牧師,讓他代陳同佳申請台灣簽證。

這怎會不被拒?

1. 首先,香港人到台灣需要簽證,就算沒有疫情、就算兩地關係最好時的落地簽證,也是要簽證。陳同佳到台灣的理由,不可能是「旅遊」,而在台灣的檔案,這是一個逃犯,更不可能自由行來台。台灣政府收到一個逃犯要入境的申請,就會發現他沒有一個justification:不是旅遊;不是讀書;不是經商;不是探親;不是公務...... 甚麼都不是。負責批發簽證的官僚,不可能蓋章,因為他負責不了。

2. 我們不知道管牧師代陳同佳申請簽證時,採用甚麼名目。但無論是哪個表格容許的名目,設想台灣真的批出這個簽證,然後「陳嫌」大搖大擺的自行登機,在候機室會引起怎樣的轟動?上機後,他旁邊的乘客發現坐在一個殺人犯旁邊,會否感到不安?假如你是乘客,忽然旁邊坐著葉繼歡,你會否擔心他忽然把你劫持、然後劫機?這些憂慮,可謂十分正常。假如出事,是否台灣批簽證的人負責任?

3. 站在航空公司角度,要是陳同佳自由行簽證獲批,有沒有權不容許他登機?要是上述可能性出現,保險誰負責?要是其他乘客集體抗議,拒絕與殺人犯同機,除非有關方面保證安全,然後申請索償,這筆錢是否台灣政府負擔?但要是航空公司拒絕已經有簽證的陳同佳登機,又會否反過來,承受另一種政治壓力?

4. 上述問題的唯一解決方法,唯有港台雙方通過「窗口」溝通好,陳同佳以特殊one-off 簽證入境,港府保證他登機前的安全事宜。至於登機前後,台方雖然不能跨境執法,但也應有前後左右四人以「民間身份」「陪同」陳同佳由香港飛到台灣,以保障其他乘客安全;港府則要有默契,不要無事生非以國安法拘捕這些台方人員「破壞主權在香港執法」,這在港台關係互信跌至谷底的情況下,尤為重要。至於航空公司,就算不是包機,期間也起碼要block附近十行座位,以免影響其他乘客,而這筆開支應該由港台雙方攤分(或討論如何攤分)。

以管浩鳴代陳同佳申請自由行簽證,怎能解決上述問題?特區政府「知其不可為而為知」,究竟誰是政治操作,明顯不過。

Comments

Gary

忽發奇想: 管仲父可以跟陳嫌,買張目的地去日本,中途轉經台灣的機票,飛機降落台灣就去自首。這條「法律罅」行得通嘛?

Ls Kwan

問題還是一樣啊,當航空公司知道有殺人犯要登機,誰來批?誰來負責?

Gary

搵民建聯搞衆籌,包架機咪得囉😂

Eury

我覺得陳同佳被自殺的機會最高,因為控制唔到佢去到台灣後爆料,原來整件事卡得最耐係777政府

Elaine Yip

非常有理~

Gary Lee

劇本一早寫在牆上,大家都知都係推卸責任嘅戲,蝦 d 唔識嘅人嘅啫。咁易搞得掂舊年林鄭捉蟲咩。

yuenf

另外如陳同佳當真自行進入台灣,台方可能不會獲得在港洗黑案的口供及由港警掌握的相關證據,包括DNA等。如因證據不足而令陳同佳脫罪,讓陳同佳大搖大擺回港,台方就相當尷尬。

Doctor Manhattan

陳同佳會在安全屋裏渡過佢餘生

Gordon Wong

蘇貞昌堅持司法互助,堅持香港政府負責帶人過台灣,唔係單純要求通過窗口溝通咁簡單wo

Chris Lam

不如安排陳同佳犯下國安法,喺香港坐返十年八載,都係坐監,潘父母也可算釋懷,港府唔需要難做,台灣又不需麻煩,至於陳生,住安全屋同坐監,冇分別啦。

Oliver

知其不何為而為知,呢句完美總結特衰政府操作

Alex Wong

May be one of the Red Capitalists use a private jet to fly Chan to Taiwan?

Ellie Ellie

👍以國安法嘅無所不包,陳同佳絕對會罪成(咩罪都好)。

Chung

最近越黎越多人信左港共係台灣單方面刁難陳同佳入境,教授呢篇文可唔可以public俾多D人理解到件事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