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時空🇺🇸🇹🇼🇬🇧🇭🇰】美國會出兵防衛台灣嗎?從昔日美國對「防衛香港」的解密檔案談起 (Patr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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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行時空,美軍彷彿無處不在,但有時又是等待果陀。不少台灣朋友經常問:一旦解放軍真的打過來,美國第七艦隊是否真的會援手?今天也依然有香港朋友問:美國會否出動航母到香港撤僑?
讓我們重溫歷史:美國會否協防香港的歷史。
二戰後,英國恢復對香港管治,但實力已經弱了很多,在兩岸政權之間步步為營,與美國也不是一條心,而是各懷鬼胎。這方面的英美矛盾,可參閱牛津大學麥智坤師兄的著作。英國固然希望美國有firm commitment協防香港,但美國亦不會給予blank cheque,畢竟冷戰戰線眾多,假如美國熱點都有blank cheque,這就是imperial overreach了。而且二戰之前的盟約,就是因為太「均真」,不少都有聯防協議,以致一戰、二戰都一發不可收拾,於是戰後各國在外交文件都大玩語言偽術,避免有牢不可破的承諾。就是中國和北韓、美國和日本,相關盟約都有灰色地帶,大哥是否出兵幫忙,還得「看情況」。
美國對英國「協防香港」的邀請(懇求),曾先後有幾次回應:
1. 1950年,韓戰爆發,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NSC)73號文件指出,美國會對香港「按照當時美軍的承諾和能力」提供軍事援助。這是典型的外交語言,當時英國是美國為首的聯合國軍的一員,香港也是聯軍大後方,假如美國說明「不協防」香港,在情在理也說不過去;但假如清楚說明「一定」協防,萬一解放軍真的南下,就要兩面作戰,這卻是沒有人能預早研判的風險。
2. 1953年,韓戰尾聲,美國國務卿杜勒斯保證美國願意在香港被攻擊時「提供協助」,但同樣口惠而實不至。一來當時直接風險已消除,口頭承諾就可以出現;二來他也沒有言明是甚麼「協助」,提供情報、制裁、還是撤僑?都可以,反正不一定是「軍事協助」。
3. 1957年,英美在蘇伊士戰爭後修好,再次就香港協防問題摸底。美國NSC 5717號文件指,如果解放軍進攻香港,美軍只會協助疏散行動,「不會協助防守」。這一來是過橋抽板,二來是繼續懲罰英國在蘇伊士戰爭「自把自為」的行為,三來當時美國研判香港只具有宣傳(也就是「抽水」)價值,不值得作大犧牲。
4. 1960年,英美已經討價還價完畢,美國NSC6007/1號文件透露,美軍在三種情況下願意介入:(1)香港出現中國鼓動的內亂威脅時,會根據英國要求提供協助;(2)當中國有進攻威脅時,在英國決定抵抗、環境可行下,美國會通過軍事部署和高層聲明,展示有效報復的能力,但不承擔香港防務;(3)解放軍正式開戰後,美國會根據「實際情況」(例如英國反應、敵對行動只針對香港還是整個地區、自由世界或聯合國的建議),決定是否直接介入。這裏其實依然是語言偽術,但起碼比1957年的版本積極。
5. 1967年,六七暴動期間,美國駐港總領事館一直密切觀察事情發展,內部解密文件透露,一旦解放軍真的越境攻擊,美軍只會協助僑民的撤退行動(就像後來在南越那樣),不會使用軍隊防衛香港,詳情可見羅玉芬博士在我年前編輯的《1967》一書發表的論文。英國卻不管三七廿一,把不斷訪港的美國戰艦當作美國「協防香港」的證據,用來和中方講數,結果中國也分不清楚美國的真正態度,暴動最終停了下來。
從這些轉折,可見美國的外交政策一方面重視香港,另一方面從來不想付出實質傷亡,因為研判真的被攻,一定受不住,不願意作無謂犧牲。
這態度,是否也反映在目前美國對台政策中?
中美建交後,美國國會通過《台灣關係法》,並有剛解密的「六項保證」支撐,目的是讓海峽兩岸維持現狀,不讓中共吞併台灣,也不讓台灣宣佈獨立。要達到這目的,美國國策是依靠台灣自行防禦,美國頂多在旁提供武器。因此「關係法」和「保證」的著眼點,就是不對台軍售設限,以便中國武器升級時,台灣的防禦性武器也可以同步升級。
關係法也有以下一句:美國承諾「維持能力,以抵抗任何訴諸武力、或使用其他強制手段,而危及台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但簡單來說,依然沒有承諾台灣被解放軍攻打時,美國「會」出兵。
隨著中國「武統」台灣的呼聲越來越強,美國也開始有聲音要終止模糊政策,傳遞清楚信號:美國「一定會」協防台灣,以免北京錯判形勢。持這觀點的學者,包括早前我們介紹過的外交大老Richard Haass,他認為當中國軍費十倍於台灣、經濟實力快將和美國平起平坐,美國昔日的對台模糊政策已不會有效,因為兩岸已失去戰略平衡。假如美國還沒有明確態度,台灣的日子就在倒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