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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非建制派舉行了立法會初選,選前選後都受到特區政府、中聯辦、港澳辦的高調批評,更指初選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君子不立危牆,多位組織者、協調者都要宣佈退出協調機制避禍。然而說到「犯法」,我們仔細看過相關法律條文無數次,卻依然百思不得其解;即使是私下請教好些建制派法律專家,他們私下都坦言,當作KOL文宣是一回事,但說到訴諸具體行動,怎樣也想不通包括國安法在內的現行法律,可以如何理直氣壯「搵位入」。

港人和林鄭集團對「一國兩制」的不同理解,全在於此。

香港人和內地人、新加坡人相比,還有甚麼優勢?

在昔日香港,雖然沒有民主,但基本上有充份自由,背後支撐的,正是港英時代小政府、大市場的一套;「市場」除了是自由港的商業市場,還有公民社會、間接管治倫理,以及相信法治的信心。「法治」從來不是嚴刑峻法,而是基於背後的互信,否則任何法律條文都充滿彈性,只要政府走向極端(例如現在那樣),法治就會徹底失去民間信任。無論是整個社會的法律,還是公司的合約、學校的校規,莫不如是,假如有權者不斷搬龍門,自然可以找到「法理基礎」,但那是人治,不是法治。

我們經常問:身為香港人,有甚麼優勢?正正由於充份尊重法治,同時政府積極不干預,香港人習慣了一方面尊重框架,另一方面懂得在框架內盡力擴大空間,工作靈活、懂變通、非常有效率,同時不會無視規矩。和內地精英相比,香港人對甚麼是倫理道德、法律底線、due diligence,有更多重視;和新加坡人相比,香港人不會rigid地墨守成規,沒有那麼多官僚主義,知道怎樣當problem solvers。

非建制派初選,正是在現有法律空間下尋求最大效益的例子。特區政府理解的法治,卻不作如是觀:

「可能」違反國安法,具體理據在哪裏?邏輯在哪裏?

1.  特區政府說初選「可能」違反國安法的理據之一,是說這可能「干預、操控選舉」;但究竟怎樣「干預、操控」,就語焉不詳。自從香港有選舉以來,不同陣營、不同界別,自然都充滿各式各樣的初選,這是非常正常的程序,和法律並無關係,何況從來「干預、操控選舉」的爭議,反而在建制一方。例如2016年立法會選舉,自由黨候選人周永勤表示自己和身邊人受威嚇,突然宣佈退選、避走英國,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透露中聯辦曾要他勸退周永勤,因為擔心同區何君堯的選情。又像今年立法會選舉,新民黨的現任立法會議員容海恩未能爭取連任、被忽然入黨的李梓敬取代候選人資格,曾投訴黨內機制不公,據容海恩丈夫袁彌昌受訪時表示,太太被「協調」走,只是因為她和中聯辦有關官員的關係不及李梓敬。假如周、田、袁說謊,可以說是誣衊國家政權、煽動憎恨的「違反國安法」了,卻不見有關方面追究;假如他們說法屬實,那更貼近「干預、操控選舉」的指控,同樣不見追究。至於非建制派初選,只是honor system,也沒有苦主候選人投訴,「干預、操控」一說,不知從何說起。

2.  特區政府另一理據,認為初選有候選人支持否決財政預算案,屬於「攬炒」,就是「顛覆國家政權」,又是可能違反國安法。但邏輯上,這策略「對不對」是一回事,每人(包括非建制派內部)都有不同意見;但是否「犯法」,卻完全是另一回事。根據《基本法》,否決財政預算不但是容許的,否決後出現甚麼局面、政府要怎樣回應,也都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假如否決財政預算案屬違法,《基本法》好應該列明立法會不得否決,以免「癱瘓行政機關有效施政」;假如否決財政預算案屬於「顛覆政權」,所有參與基本法起草的委員,公然容許「顛覆政權」的行動在合法空間下存在,根據今天的邏輯,他們才是集體違反國安法。

3.  另一個說法,認為非建制派候選人假如參選時就言明「攬炒」,也屬於「顛覆國家政權」。然而「攬炒」只是文宣,並非法律字眼,每人的理解都南轅北轍,更多人認為林鄭月娥才是「攬炒之母」,她一年顛覆了香港百年基業,才是國安法頭號疑犯。根據普通法,假如候選人事先張揚進入議會後從事違法活動,例如「一齊衝去燒議會」,自然構成法律問題(高呼「殺無赦」安然無恙,只是建制派專利);但假如只是事先張揚行使基本法賦予的權力,不會因為是否張揚,而對責任有任何變改。要是一名議員強調「討厭政治、關心民生」,到了表決財政預算時,發現預算案問題處處、不得不投反對票,是否也是「違反國安法」?要是這是違法,是否財政預算只能贊成?假如他不違法,為甚麼其他投反對票的議員就違法?

4.  還有一個說法,來自近來積極就香港事務發言的內地學者田飛龍。他認為初選「吸引和突顯的主要人群集中在本土激進派,既完全排除了愛國建制派,更壓制和裹挾了傳統泛民主派,製造機會和曝光度給青年本土激進派,推動香港選舉政治的極化和極端化」,所以違反國安法。諷刺的是,本來最抗拒初選的,都是所謂「本土激進派」;而在上一次非建制派初選(2018年立法會補選),「本土激進派」也是被邊緣化的對象。那是否「傳統泛民主派」大勝,在特區政府或其代言人眼中,「初選」就由「違法」變成「不違法」?值得注意的是,新任政治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在初選前夕,「遲不遲早不早」,忽然高調恐嚇初選涉嫌違法,新聞立刻「洗版」,大大推高初選投票率,而可能被他嚇至不敢參與的人,相信只會是溫和選民。那「推動香港選舉政治的極化和極端化」、可能違反國安法,豈非曾國衛本人?在中共語言,這是「林鄭月娥集團左傾盲動主義路線」,根據國安法條文,需要時,一定有一條能夠治罪。

「左傾盲動主義路線」:林鄭月娥有違反國安法嗎?

5.  最有趣的「法律」觀點,還是來自曾長期在大律師公會資歷排行十一、曾是「反中亂港派頭目」、但現已「改過自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大律師。他非常坦白,認為問題出在初選組織者戴耀廷教授身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幼稚園學生也知道的common sense,假如一個本來沒有問題的初選,因為組織者是某人而變得「有問題」,這樣對法治的理解,未免太「進步」,恐怕也和十一年前的湯家驊有根本差別。

6.  所以最後,初選可能違法的理據,排除了一切普通法的可能,只有一個:由國安公署蒐證,證明戴耀廷「證據確鑿勾結外國勢力」,然後因為事涉國家機密,要「送中」審訊。到了如此「一國」層次,我們一般人自然無可辯駁。不要以為這是危言聳聽,田飛龍正是如此為初選「定性」的:「初選在政治上挑戰特區憲制秩序,在法律上涉嫌觸犯國安法,美國卻公然以非法的長臂管轄法案加以支持,更有國務卿蓬佩奧對非法初選添油加醋,推波助瀾,『港版顏色革命』繼續延燒」。

用到這種語言,不談邏輯、不談證據、一切猜測動機,說甚麼就甚麼好了,whatever la。但廣大市民會否發自內心的尊重這種「法治」?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但正如千年前韓世忠言,「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明報筆陣,2020年7月20日

Comments

Gary Lee

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矣。

Franco Ng

相當擔心教導所講的第六點發生。中共的確非常可能行此一著,立下馬威,警示市民國安法不是紙老虎!

Ken Ho

天道就是民心!

Jim Ng

今日港共中共走嘅路線,有諗過要香港人服嗎?

Yauyy

😿

Gary

中共從來不要人服,只要人恐懼!

Anonymous

教授此文可有英文版?

simonshen

一位網友這裏留了十多個留言,我想綜合為一個會方便閱讀和回應,以免洗版: Chan Cyrus 囯安法冇DQ但有禁止宣傳命令/而不嬲所有競選文宣都要送檢/而青政的確係故意參選玩野同故意被DQ為DQ鋪光纖寬頻係區選開始,宣誓有一定內容無法對應內容就會宣誓無效(例如曾有人在法庭宣誓讀唔到一個英文字而被免去陪審員);所以在普通法下被DQ既幾會其實好巨大係有相關案例 43min Chan Cyrus 所以林鄭集團並非林鄭政府而是葉國華港事港辦的精英管治引發天下圍攻但其實韓正同蓬貝澳係同一個人,同一條美國法制裁港官是軍事性制裁共官只係象徵性是基本常識 33min Chan Cyrus 林鄭集團既誤導性就係香港/中央是一人獨裁而英美係民選,台灣更係美好輪替;但中美對稱複製、香港對稱開位、台灣黑白連動、英國係最大獨裁政體才是基本認識;更進一步既理解就係,解殖只有一個結果——成為英囯人,而英囯的盲點正正是香港,於是英囯人在香港就是一種英囯垃圾桶 29min Chan Cyrus 解殖與黑人平權都是一場騙局,而香港就是這些騙局爆破轉世回魂的寶地,六四回魂、蘇聯回魂、佛洛伊德回魂;同經濟問題的分別是,回魂並且唔存在任何解決方法回魂 23min Chan Cyrus 回魂即香港 21min Chan Cyrus 鬼魂對民主的要求是巨大的,每種鬼魂都想「復國」,每種鬼魂都想「當家」,普通法要求正常宣誓,為了「復國」、「六四鬼魂復活」,普通法可以全面廢除,改用電子商貿 19min Chan Cyrus 所以普通法集團是一種極權政府;不用普通法集團也是極權政體;電子商貿集團又是極權新境界,鬼魂的自由就是其他人不能有自由啊 18min Chan Cyrus 係法律上 不誠實證人 不是一種罪,但 不誠實證人 通常就會有 不誠實法官;鬼魂政治的結果就是地獄鬼國,而不誠實法治混變為鬼魂政治再有不誠實社運回歸不誠實司法,在普通法中完全正常 14min Chan Cyrus 於是林鄭集團其實有以下結構: 11min Chan Cyrus 誠實雙只座狂loop囯歌,不誠實社會主義狂loop榮光,普通法原教旨主義狂loop城邦 9min Chan Cyrus 囯歌榮光城邦三合一就是區諾軒城邦戰勝歸來(香港福音派)而整個林鄭集團香港福音並不真的很介意有法律,因為自己已經上咗鬼道 8min Chan Cyrus 合法性、非法性、非合法性、非法合理性、非理法合性、性法合一理.... 坐監只係劇情,又有幾恐怖?

S Ald

Sad

Jon T

The whole purpose of these rhetorics was to incite fear, forcing people to stand on sidelines, being deferential and apathetic. Silence would only further encourage oppressors to abuse their power and act with impunity. No more oversight, no more checks and balances. Don’t even bother asking for accountability. Is this what Hongkongers want?

Aaron Ho

Yes.... very well said, HKers are “Problem Solvers”, not Followers.

Good Year

一個招牌跌落黎都可能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