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咫尺地球】如果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國際法庭可行嗎? (Patr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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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任教的是國際關係,但其實也有一門「從國際關係閱讀國際法」的課。記得多年前,就有學生提出過類似網友P的觀點。近來香港形勢急轉直下,同路人無不痛心,網絡開始有呼聲,認為既然《中英聯合聲明》已被中方違背,國際社會就應該有反應,否則就是論證了中方觀點:《中英聯合聲明》只是「歷史文件」。問題是就算西方認為這聲明被違法又可以怎樣?以下是純技術討論,並不代表本人觀點與立場。
首先,由於《中英聯合聲明》並沒有奧蘭群島那樣的聯合國監督機制,也沒有訂下中英兩國都同意、研判1997年7月1日後香港是否根據「聲明」被管理的機制,要證明任何一個簽約國違反《中英聯合聲明》,最大話語權,自然要由當事國提出。英國在1997年7月1日前,特別是在彭定康當港督的時代,也不時被中國批評「三違反」。理論上,當時中方也可以說英國單方面撕毀《中英聯合聲明》;沒有那樣做,只是不希望橫生枝節之故。到了今天,英國雖然也不時批評中方「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但這和1997前的中方「三違反論」一樣,都是純粹嘴砲,無實質作用——除非它正式向國際法庭狀告中國違約。
美國前駐港總領事唐偉康:訴諸國際法庭,但ICJ有其明顯難度
美國前駐港總領事唐偉康(Kurt Tong)在《Foreign Affairs》剛撰寫了一篇文章,立論和美國溫和商界一脈相承,也就是不贊同特朗普政府威脅終結《香港政策法》、香港獨特地位、香港單獨關稅區等的舉措,認為那只會害朋友(香港人)、也害自己(美國人),而傷不到中國。對此各界自然有不同意見,不贅。重點是,唐偉康也有他自己的建議,認為更「有用」的方案,就是考慮到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ICJ)正式控告中國違反《中英聯合聲明》,認為儘管中國不會理會,但足以令其大大尷尬云云。
唐偉康的提案,其實大而化之,未有顧及具體。一來最有資格提案的,始終是英國;其他國家要提案,則需要證明中方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對自己的結構性影響。二來假如由國家提案,ICJ必須雙方都同意以國際法庭仲裁、並接受其有約束力的裁決,才會開庭,而中國自然是不可能接受的。三來ICJ可以給予「顧問建議」,而毋需當事國同意,但前提是這要求來自聯合國屬下其中一個組織,或根據某項聯合國決議案,而如前述,《中英聯合聲明》不同《奧蘭條約》,本身不在此列。除非仿照以下例子:英國把原屬毛里求斯的Chagos Islands原住民全體逼遷,成立「英屬印度洋領地」,再把島嶼租予美軍為海軍基地,引起毛里求斯嚴重不滿,2017年,在非洲多國的支持下,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要求國際法庭就上述行為「釋法」,裁定毛里求斯的非殖化過去是否完成並合符國際法,國際法庭最終裁決英國行為有違國際法,並促請英國政府盡決結束對Chagos Islands的管治。放在香港案例,觀乎聯合國大會一(窮)國一票的機制,中國大概也不會擔心。
明報筆陣,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