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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及阿聯酋對埃及的地中海沿岸一片荒地投資天價350億美元疑似賣地,我們必須回顧另一宗前科,一宗接近赤裸裸的「割地求財」案。

2017年,沙特國王薩爾曼出訪埃及,簽訂了15項經濟援助協議,價值220億美元。於此同時,埃及國會宣佈將位於兩國領海中線的Tiran和Sanafir這兩座無人島的主權,「轉移」給沙特阿拉伯。名義上,二者是沒有因果聯繫的獨立事件,但「埃及賣島」形象還是深入民心,國內輿論更是強烈反對,批評政府「賣國」,只是在塞西獨裁統治下無能為力而已。

回顧歷史,其實中東類似的爭議島嶼、區域所在不少,這次觸及的並非特例,不失為開啓了一個解決同類爭議的模式。埃及政府對兩島主權的官方立場是,它們本來就不是埃及「自古以來的國土」,而是在1950年海灣衝突中,沙特擔心以色列染指兩島,於是「暫時」將兩島交給埃及控制。在1967年六日戰爭中,以色列也確曾入侵並佔領兩島,直至以色列與埃及簽訂《戴維營協定》,才於1982年將島嶼歸還埃及。目前兩島雖然無人居住,但位於扼守紅海的出口,極具軍事戰略價值,美軍領導的「多國觀察員武裝」就在這一帶巡弋。

然而埃及民眾普遍認為,以色列交還島嶼時,沙特根本沒有參與《戴維營協定》談判,理應不再享有這兩島的主權。而且埃及憲法第151條規定,政府不得割讓國土,事關領土主權的協議需公投確定,質疑政府違憲。事實上,埃及政府確是在鑽空子,即通過「私有權轉讓」和「海上重新劃界」的形式,完成這次轉讓,意味著埃及轉讓的是「島嶼控制權」,即埃及官方所言「本未擁有過主權」,從而避免了公投要求。

這又教人想到鄰國的其他類似例子。

例如伊朗和阿聯酋就霍爾木茲海峽西口附近的Abu Musa島嶼主權,一直存有糾紛。早年該島被英國從波斯手中奪過來,直至1960年代末,英國將該島治權轉交給沙迦(Sharjah),亦阿聯酋酋長國之一。1971年阿聯酋成立前夕,伊朗與沙迦簽署備忘錄,饒過主權問題,伊朗得以在Abu Musa駐軍、阿聯酋則負責境內保安,惟後來伊朗佔領全島,引起連串爭議。但兩國還是烏市地就島嶼附近油氣的開發進行談判,目前據說可能採取「島嶼主權歸還阿聯酋、伊朗擁有島嶼周邊海床權益」的方式解決糾紛,並「共同開發」資源。

另一案例是沙特與科威特之間,有一片面積約5,000平方公里的「中立區」。1960年代前,該區一直被國際油公司管理,後來沙特與科威特就該區領土主權進行協商,最終在1964年以「經濟資源共享」的方案解決,規定該區不單獨屬於任何一國,而由兩國共同實行管制,石油資源開採收益則由兩國平分。

由此可見,中東各國對主權的演繹,其實存有相當彈性,而通過資源共享、經濟合作等途徑化解領土糾紛,一直是不少國家的偏好。不過這類解決方案,一般需要強而有力的政府才能執行;假如國內民族主義高漲,而政府處於弱勢,就往往弄巧反拙。至於在東亞,各國對主權的演繹反而越來越僵化,要出現靈活變通,卻恐怕不是短期內能達成了。

*改編自沈旭暉《信報財經新聞》文章

▶️ 加沙戰爭,埃及強人總統塞西將軍才是最大贏家?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SPXiqvhUV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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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Carl Yang

東亞與中東的分別,是獨佔還是共享。只要有一方堅持毫無理據地獨佔他方的地域,就不可能和平解決。

Good Year

明買明賣其實又有何不可, 係要強佔當年要付上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