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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擊立法會案判決,藝人王宗堯被判監74個月,也就是6年2個月,另外各人量刑都起碼4年半起跳,判決之荒誕絕倫和冷酷無情,就算是對已經麻木的人而言,還是感到震驚。

王宗堯是英國一流名校倫敦大學畢業的高材生,和我同年,雖然屬於不同界別,也有不少 common friends。2019年,他在很多台前幕後事宜都用心用力,我們有過不少交集。離開香港前,最後一次見面是在尖沙咀當時某間大家常聚的酒吧開會,然後到了凌晨離開,忽然似是覺得將來不知道甚麼時候可以再見,於是合照了一張。入面的人來到今天,有的已經人面全非。

看見新聞,腦海就不斷浮現這照片,湧來難以名狀的鬱悶。

判刑前聯絡過他太太,說他一切「還好」。其實大家也知道,除了問候,也不知道可以做甚麼。

到了今天,這個政權明顯已經鐵心採用純高壓,完全不認為有半分籠絡人心的需要。這樣的「暴動」定性,這樣的量刑,不能否認有極大阻嚇作用,同時也帶來永久的仇恨。政權卻似是可以希望製造仇恨,去固化對立的根子,而又有「自信」就是自己有多麼被憎恨,大家還不是無可奈何,然後還不是只能變得 cynical。

這種策略,曾經出現在1959年之後的西藏,結果怎麼樣,有目共睹。

政權另一個沾沾自喜的「成就」,就是成功徹底改造英國普通法訓練的香港法官,絕大部份為我所用。在國際社會看來,這類案件不過「判得很重」,但法律是港英時代的,程序是完全跟隨普通法的,不會因而質疑香港的法治程度。反而換了在中國大陸宣判,就算是同樣的刑期、短得多的審判過程、便宜得多的律師費,國際社會卻會視為中國人治的彰顯。

有了這樣的比較,我們代入當事人的處境,不難發現「新香港」的「法律程序」,原來已經比中國大陸更恐怖。案發在2019年,本來「只是」以最高量刑三個月的「刑事毀壞」罪名拘捕於同一年,然後改控暴動在2020年,就這樣完成「罰款 -> 監禁十年」的「新香港」定性,最後判決則在2024年。單是這個不知所謂的「司法」過程,前後已經糾纏近五年。相反在中國大陸,反正只是走過場,一個月內完成所有審訊程序,也是家常便飯。

過去這五年間,基本上已經不能夠正常生活,不會有正常、穩定工作,收入大減,這是極大機會成本。心靈受盡折磨,又連出國旅遊也不能,形同軟禁,這已經非常折騰。至於香港司法程序的冗長,往往令律師費大增,如果聘請有質素的資深大律師,聯同團隊的其他律師,訴訟費一定是七位數,有時候甚至是八位數也可能。

有一位這裏的讀者,涉及另一宗案,有一位一貫同情抗爭者的資深大律師幫忙,但涉及律師樓的開支,能減的始終有限,官司未完結,已經要賣樓交律師費。他還已經是專業人士。那對一般人而言,又是怎樣的徬徨?至於在大陸,反而又是簡簡單單,反正大家都知道請律師沒有用,就算要用錢,也會用到其他「節骨眼」的地方。

然後,這才開始正式的六年監禁歲月。

在中國大陸,監獄待遇固然恐怖,但從過去一段時期的訊息看來,「新香港」監獄入面的虐囚狀況,已經不相伯仲。但中國大陸畢竟是人治社會,有人治的「好處」,保外就醫、提前假釋、乃至換一個地方囚禁之類,甚麼選項都有,潛規則五花八門。

「新香港」卻「勝在」有「法治」,在純人治對案件的定性、施壓、操控、判決之後,又偏偏要跟足昔日文明社會的程序和「紀律」、「規範」,「依法」做夠做凸。

深呼吸,唔好放棄。

▶️ 社會抱負先行的藝人:王宗堯 (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9-Q0g2PdG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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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Christopher Lam

痛 大家好好保重 好好生活 一有機會就去舖頭幫襯吓

風吹柳枝

如果計衰國安仲要冇減刑,個堅靶到六年…呢一簡真係重咗啲,dd都唔一定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