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嘩!我有冇理解錯誤呀?!咁都得!首先一個女記者比幾個警察非法禁錮喺廁所並且毆打,竟然會反而被告拒捕!仲要審訊之後會認為警察啱!個法官審佢坐四碌,但緩刑兩年!

之後個法官發現自己盤錯咗,幾個鐘頭之後緊急再開庭,原來呢種罪名唔可以判緩刑,你做咗裁判官咁多年你依家先知???之後仲要話呢個錯誤係被告引發????我有冇睇錯?依家香港真係乜嘢都發生到!


Comments

Anonymous

衰過中國

Anonymous

真心勁

Anonymous

依家香港就係咁荒謬!

Anonymous

我理解原文嘅意思係由緩刑變即時監禁,令被告失望,裁判官因此而道歉,會檢討自己過失。 仲未衰到屈個被告引發嘅。

Anonymous

痴線到不得之了

Anonymous

一個女仔喺女厠俾4個人圍,仲要3個係男人,就算郁手都係正常自衞啦~

Anonymous

合乎蝈情!嚴舜儀係被委任做 蝈安法官! 沒有更差,只有更差!

Anonymous

只期待報應!

Anonymous

醜出國際啦

Anonymous

呢個官仆街嚟架 聽審就知佢有幾mean,本身就有立場既2食屎狗

Anonymous

依的仆街死全家

Anonymous

依家只要係香港人,就是罪

Anonymous

我覺得個官判完之後,馬上收到電話,有人唔滿意,所以緊急再開庭再審。呢啲咪依家香港嘅法律囉!

Anonymous

法治的相反詞,不是「人治」,而是「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