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回復我大英身份 (Patreon)
Content
早前英國人權組織「香港觀察」(Hong Kong Watch)在facebook透露,二戰後至1982年在香港出生、曾擁有英國及殖民地公民(CUKC)身份的BN(O)持有人,日後可能可以恢復(may be able)CUKC身份,享有居英權。不過現時英國政府暫時未有有關舉動。
據報道,「英國國民海外護照平權運動」發起人之一Samson表示,有關方案仍未有落實時間表,料英大選後才明朗,又直言未完全解決所有BNO持有人的居英權問題,但總算解決一大部份,是踏出重要一步。
據了解,根據現行做法,BNO身份並無賦予持有人居英及在英國工作的權利,但最早在殖民地的港人擁有CUKC身份,可享自由出入境及居英權利,跟一般英籍人士無分別。但由於大量來自殖民地的人湧入英國定居,英國遂先後通過不同法解決移民潮問題,亦令居英權概念首度被引入,CUKC及大英國協公民只在自己、配偶、父母或祖父母與英國或其外島有關係時才擁有居英權,直接令部份英國國民喪失自由進入英國的權利。
隨著《1981年英國國籍法令》生效,港人身份轉為英國屬土公民(BDTC)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簽訂後,擁BDTC身份的港人回歸後不再是英國屬土公民,BNO成為取而代之的身份。基於《1981年英國國籍法令》1983年1月1正式生效,換言之,若今次成功平權,1983年以前出生的BNO持有人(即37歲或以上人士),或將重新取得CUKC身份並享有居英權。
據了解,「香港監察」感謝英國保守黨國會議員道布勒(Steve Double)不斷與內政部溝通,「為擴展BNO權利而戰(fighting for the extension of rights of BNO)」,又感謝許多國會議員與港人一起捍衛人權!
睇到呢單新聞,即刻喺櫃桶搵返兩本BNO之前嘅英國護照,仲喺度!Good!起碼我1983年嗰本BDTC所以證實我當年擁有CUKC身份!我係從來都唔會掉咗本過期Passport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