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緣家書大長篇】 李龍基嫂與「新香港優才」:原來這樣還可以加分......(三) (Patr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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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龍基夫人王女士究竟怎樣證明自己是「新香港」「需要」的「優秀人才」,方法有很多。就算不提交荷蘭 Leiden University 那不存在的學科學位,單是憑她另一張「航空學校證書」,也已經可以達標。
因為在香港,「優才」的學歷不一定要正規學士,也可以「由國家或國際認可或著名的專業團體頒授,以證實持有人具有極高水平的專門知識或專業技能的專業資格」。定義上,這自然應該包括「飛行學院」。而如果這飛行學院是「國際認可的著名院校」頒授,同樣可以有這部份的額外30分。
計分方式當中,還有一項是「每名隨行的18歲以下未婚及受養的子女得5分,最高可得10分」,這更是明目張膽鼓勵「優才家庭」對「換血」作出更大「貢獻」。正常而言,帶同子女,豈不是增加地方的負擔?但在「新香港」,他們卻可以協助學校找到填補離港學童的學生,也可以製造更多的「新香港人下一代」。
而且,為了「交數」,「新香港」政府入境處的官網,剛剛又有以下「重大宣佈」:「我們已推出一些優化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取消年度配額,為期兩年」;「優化審批程序,以吸引更多世界級優才來港」;「按綜合計分制入境的人士,放寛逗留期限模式」...... 簡單來說,唯恐以上的「優才」不肯來,索性宣佈中門大開,有求必應,不設 quota,來多少要多少。
而且王女士還有另一個殺著:她表示,自己在2019年取得中國國務院頒發的「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獲獎項目是「ARJ21噴氣支線客機工程」。這些獎項有甚麼用?根據「優才計劃」,可以完全不參與上述評分,只要申請人「曾獲得傑出成就獎(例如奧運獎牌、諾貝爾獎、國家/國際獎項)」:王女士這個獎項,看來,自然是「國家獎項」了。
「傑出成就」的另一個定義,則是「申請人可以證明其工作得到同業肯定,或對其界別的發展有重大貢獻(例如獲業內頒發終生成就獎)」;王女士和李龍基先生的朋友混熟,是不是也可以說是以「藝術家」身份得到「同業肯定」?
這樣也算「優才」?是的。真的。
可以說,「新香港」「優才計劃」的準則,和加拿大給予香港畢業生的救生艇計劃相比,可能更容易達標。然而救生艇是因為政治原因才出現,去給予因為中國單方面破壞《中英聯合聲明》而受影響的人;香港卻給予中國大陸移民同樣的極度寬鬆待遇,可以怎樣解釋,就心照不宣。
好了,如果你是「提款機嫂」,看見這樣的「政策」,怎可能不覺得這是為自己這類「人才」度身訂造?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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