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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的中華民國國慶聚餐,政府作為主辦方非常體貼,對所有來賓都逐一唱名,以示尊重每一個人(其實也是點名看看有沒有人遲到早退)。每一個名字之後,都跟隨這個人的頭銜,例如甚麼部長、甚麼董事長、甚麼教授、甚麼會長之類。唱名到了某一個人,居然是這樣的:「陳大文,網紅」。

這是我第一次發現,「網紅」已經成為一個足以和之前那些平起平坐的 title。

是的,台灣有無數「網紅」,正如香港有無數所謂「KOL」。台灣人口雖然遠不及中國大陸,但因為使用國語,網紅的潛在受眾也包括對岸中人,所以經營業務的規模、種類,都遠超香港同行。說了這麼久,就是要鋪墊以下故事的發生是 structural 的,並非個別行為。

話說早前兩位台灣「網紅」走到柬埔寨,直播說自己被當地非法集團綁架,然後又僥幸逃脫,失去全身財物、卻又可以保留攝影器材繼續做 live,非常奇怪。然後案情峰迴路轉,二人旋即被柬埔寨警方拘捕,指他們杜撰整個故事,假裝被綁架,其實不過是自己走到爛尾樓現場打卡,然後即場創作故事,人贓並獲。二人被指抹黑柬埔寨的國際形象、名譽,和當地社會破壞安全,如果罪名成立,可以被判監兩年。在柬埔寨坐監,自然遠比在台灣、香港令「人生更精采」。

其實自從柬埔寨爆發連串詐騙案(年前我們也訪問過知情人士),當地政府已經加強了掃蕩,也配合中國大陸政府打擊走錢,令這些集團逐漸轉移到其他東南亞地方活動(例如內戰中的緬甸)。如果現在依然是那麼猖獗,這兩位網紅的下場,早就比被柬埔寨警方拘捕悲慘萬倍。問題是一般網民(無論屬於甚麼地方)和真正的世界形勢都有嚴重訊息差,相信的是自己認識的世界,而不是真實的世界。如果一個「網紅」的存在,純粹就是需要滿足網民的期望,那問題一定接踵而來。我很討厭「KOL」這個名字,但連「L」也沒有的「KOL」就更討厭:如果為了網民的喜好而投其所好說話、投其所好做事,他們只是「被led」,而絕不是「opinion leader」。

這兩位台灣網紅在柬埔寨的行為,令我想到自己觀察網絡世界時,經常私下使用一個術語:「借火」。

話說我認識不少活躍網絡世界的朋友,他們最在意的,就是自己網上followers的反應,而不是現實世界的反應。無論是為了存在感也好、為了課金也好,他們就算偶爾「客串」在現實世界中出現,一舉一動的目的,也根本不是以現實世界為基礎,只是為了網絡世界而籌謀。

例如他們可能要千辛萬苦和某人打卡,卻不是為了自己珍藏,而是為了在自己的網上世界「重構」這個故事,明明和對方素未謀面,卻宣傳為摯友。又像他們在現實世界發表意見、參與活動,根本不是為了做好那一件事,而是為了這個動作可以在check-list中放一個tick,方便自己在網絡世界「二次創作」。這樣的例子主人翁,有名有姓的有很多,這裏自然不贅。

上有好者,下必甚焉;有這樣的followers,就有怎樣的「網紅」。究竟這兩位台灣「網紅」的鬧劇,始作俑者是自己、還是他們的粉絲?「殺君馬者道旁兒」,十年前,我就多次引述這句話,形容網民和「網絡公眾人物」之間的病態關係。甚麼是健康、相互成長而有增值的互動,甚麼是縱容了病態「殺馬人」,我們時刻都要互相提點。

▶️ 香港青年商人Eddy:柬埔寨西港「黃賭毒犯罪天堂」從商兩年見聞錄(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AGUGPEEY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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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George

In the quantum world, observers hold influence over anything they observe. This principle mirrors a phenomenon observed in social media: influencers create a unique reality that caters to their followers who actively participate in shaping the world they want to perceive.

小熊分析員

「方便自己在網絡世界「二次創作」。這樣的例子主人翁,有名有姓的有很多,這裏自然不贅。」 教授不方便開名,但我地都想開下眼界有咩人,長一下見識,以下開放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