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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在轉機,看見周庭成功離港、選擇流亡不再回去報到,即時反應是這是久違的好消息,令人很振奮,忍不住要分享一下。但從她的際遇,想到牆內港人其實已經全都是人質,又不期然令人難以釋然。這個案例反映的好幾個技術性細節,老套一句,也令人「細思極恐」:

我和周庭不算熟,不過回憶起來,又頗有一些交往。第一次見她應該是反國教運動期間,當時我是學者聯署的召集人,和剛剛成型的學民思潮開過幾個會,不過其實對她沒有很深印象。最後一次見面是在2019年期間,與她和黃之鋒在中環食了一餐飯,談過甚麼倒記得很清晰,當時大家都沒有想過香港很快會巨變成這樣。印象最深的反而是我在日本當訪問學者期間,和她在東京唱過日文K,當然她的日文是流利的,我是只能唱日文字幕的。

得知她平安後有發短訊恭喜,她有簡單回覆報平安。幾個訊息,已經是劫後餘生的感覺。

從她的分享可見,她這幾年的精神狀態很不好:入獄,然後還要長期軟禁,定期報到,沒收護照,最後得以出境之前,還要去一趟中國大陸「交心之旅」和寫悔過書,這些本來我們都以為是電影情節,想不到卻出現在認識的朋友身上。不少人在這樣的狀態下,也許會接受現實和認命,而她最終毅然決定不再回去,這需要無比勇氣,不足為外人道。

根據她透露的情節,任何人都可以看見所謂「一國兩制」不再存在。長期扣留護照而又不起訴,本來就是中國大陸特有的國情;但一個被扣留出入境所有證件的人,要申請領回證件的條件,卻是在沒有證件的情況下出境到中國大陸「旅遊」,這究竟是甚麼邏輯?根據甚麼法律?根據普通法,任何在非自願情況下的作供都不會有效力,這樣脅逼一個人寫悔過書,在文明世界又有甚麼用?在不文明世界,反正可以隨便作文,又為甚麼需要這樣折騰人家?

但我們在宏觀思考這些問題,又似乎可以得出更「宏觀」的答案。

以我理解,被《國安法》拘捕、扣留護照的人當中,經申請獲准暫時領回護照出國、然後被要求定期回港報到的,周庭一定不是第一人。對國安系統而言,放了任何人離開,就預計了他/她們都不回來的可能性,而不會細緻到逐個猜度這個會回來、那個不會回來。中共思維,從來都是要確保「公贏、字都唔輸」的。而周庭描述一旦回到香港的種種可能性,相信大家都完全認同。

問題是,同時也一定有人因為種種原因,通常都是家人,選擇回去香港報到。那外間遇見他/她的人,會怎樣看待?會否擔心壓力下,變成污點證人的案例會再出現?同一道理,推而廣之,其實任何留在香港的人,都有可能已經遇過國安「約談」,海外港人遇見他們,又應該保持怎樣的心態?One way or another,都反映香港早已不一樣,見面的人,其實也很難一樣。

政權希望的,就是製造這種人人自危的白色恐怖。牆內港人已經失去免於恐懼的自由,政權更希望全世界的人,身在牆外,同樣要失去這種自由,身在自由土地也要畏首畏尾,要麼擔心自己一旦回港會出事,要麼擔心連累香港家人親友,要麼卻要擔心海外的同路人已經被compromised。

國際社會對這種公然的跨境恐嚇視若無睹,而且是選擇性沉默。就算是到過中國的外國人、而「出過事」的,已經有很多,在各自的圈子也已經瀰漫了白色恐怖,但外國政府普遍還不當是一回事。如果美國真的要與中國吹和風,看見周庭的案例,就會明白中國的任何讓步和改變,都不可能是structural 的,因為那個令人失去免於恐懼的自由的 structure,已經牢不可破,也依然牢不可破。

此時此刻,周庭出現在自由世界,戳破這一面畫皮,世人鬆一口氣之餘,不應浪費她的勇氣,各地政府如果能從中 reconfirmed 中共這個結構,才是功德無量。

▶️ 黃之鋒、周庭、林朗彥案:納粹法學的施密特主義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sVgeu6z-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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