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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95%時間是無可無不可的人,但剩下那5%會非常偏執,在面對自己真正在意的事時,就會出現。證實那一箱紀念冊由UPS從美國運回香港、卻居然全部遺失之後,我一度歇斯底里的要找回來。

最直接的方式,自然是首先和UPS的所謂客服溝通,他們有tracking system,理論上不應該有遺失的可能。而這類溝通自然也是毫無進展,人是可以聯絡到,但自然沒有任何人性、人味,很快就是「唔見左咪賠錢囉」那樣的機械人template。而我堅持不接受賠償。

我很少、可以說近乎沒有托家人找他們的朋友做任何事;本質上,我抗拒用關係,怕欠人情。但那次我知道需要他們的朋友去找人,我即時想到的是立法會代表航運交通界的議員,當時是自由黨的劉健儀。而我又知道,如果是通過《大公報》主筆葉中敏auntie找她,她總會給面子聯絡UPS。

但父母對這種心境完全不能理解,覺得不見了東西又不接受賠償,「還想怎樣」,覺得為了這種「小事」去勞煩陌生人是小題大做,總之是一百個不願意;不過諷刺的是,她們卻又會找人做一堆自以為「為了我好」的無謂事。當然,她們也不是沒有道理,就算找到那位議員,或其他人,通常除非是自己至交,否則大概也是敷衍了事。

然而我自然覺得為何不嘗試?這種 judgment 和 priority,涉及人生價值觀和態度的問題,明就明。

(二十年之後,我才在一個飯局有機會和劉健儀同台。我一度想告訴她這個故事,問她如果當時有一個小朋友這樣托人找到她,她會怎做、會不會有反應。不過那飯局有重要得多的事討論,自然不會唐突。)

然後,我找到另一位前輩,暑期工認識的上司之一,剛好他是物流業的知名人士,很有江湖地位。他很有義氣,拍心口說是舉手之勞,然後居然真的憑他的一個電話,就可以動員UPS 開倉檢驗,做到我找客服糾纏良久、耗盡心力都做不到的事,就這樣有了下文。而那些開倉人員,居然又真的可以找回幾張紀念冊的殘骸,說抱歉只能找到那麼多。

那反而令我更desperate,說我可以自己到倉去找;當然任何公司的protocol 都不會容許,入面有很合理的保安原因,那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還是會嘗試。就這樣,我接觸到能力範圍內能夠做到的極限,也基本上可以假定死因:UPS 那一箱的 tracking paper 途中不知道甚麼原因甩了下來,然後那箱因為找不到 owner、被作為「無主之物」因為「安全原因」而開箱,入面東西四散,再也不能復原。

而我依然堅持不接受賠償,因為在我的角度,不接受這是一個 closed case。

家人其實從不能明白,他們眼中如果我有任何所謂成就,都是因為那5%的偏執得來的。但街外人也是從不明白,我不會用那5%追求世俗的事,他們要在我身上得到任何東西,我就只會將那95%的佛系給予他們。因為這是我的人生。

▶️ 無常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TXNL_FKVU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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