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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香港傳奇海盜王張保仔的「非國家個體」生涯,隨着海盜集團在南中國海的生存空間逐漸縮小,張保仔最終向大清帝國政府投誠,但這個過程同樣是國際博弈的結果,最終還是澳葡政府的判事官一度負責與張保仔談判、協商招安後的安排,並作為實質上的擔保人,張保仔和清廷才能逐步建立互信。

1810年(即嘉慶十五年),張保仔正式被清廷招安,時任兩廣總督百齡親自到香山縣受降,授予張保仔「千總」官銜,他的部下們亦封官、或退隱。當時清政府接收的「紅旗幫」眾達一萬六千人,船隻280艘,火炮和兵械無數,平白多了一支強勁武裝,不過這數字其實已經不及張保仔全盛期的實力了。

用今天的國際關係視角來看,整個招降張保仔過程,可以說是清、葡兩個主權國家合作,去消滅一個不可測的非國家個體。這在中國近代史並非新鮮事:其實當年攻佔台灣的鄭成功雖然被歷史學家普遍視為「民族英雄」,一生終於明朝,但其實與自立為王的「海盜王」之間,也只是一線之差,甚至沒有本質上的分別。

假如我們要找當代國際關係的海盜案例,來比較張保仔昔日的「海權」實力,當今能作為「非國家個體」的海盜集團,首推近年橫行印度洋的索馬里海盜,特別是綽號「大嘴」的首領穆罕默德·阿布迪·哈桑(Mohamed Abdi Hassan)。

在索馬里因爲內戰成為一個失敗國家後,哈桑自2004年起,就盤踞印度洋海域,實力雄厚,海盜船甚至有高科技配置,目標都是國家級。例如2008年劫持沙特阿拉伯超級油輪「天狼星」號時,這艘船載有的貨物總值超過一億美元,哈桑因此得到300萬美金作贖金。更轟動的是同年劫持肯雅向俄羅斯訂購的軍火船,並利用美、俄之間的互相猜疑,分別與兩大國雙方周旋,開出3500萬美元贖金的天價,其「發言人」更煞有介事接受新聞採訪,聲稱對武器本身不感興趣,自己是在進行所謂「公海巡邏」云云,似認為根據國際法,他們作為「非國家個體」在公海「依法」「行使權力」,是完全「合理」的。

當年的張保仔,又何嘗不是這樣理解國際關係?

哈桑和張保仔都曾獨當一面,但亦同樣要面對來自主權國家的政府壓力和強烈還擊,哈桑最終也與張保仔一樣退下陣來。2013年,哈桑聲稱「退休」,估計是索馬里海域國際部隊長期聯合執法,導致海盜收入驟減,已經無利可圖,風險又越來越高。後來居然是歐洲小國比利時政府成功誘捕哈桑,將他判刑,結局遠不如當年張保仔「投誠」般得善終而瀟灑。但這並不代表「非國家個體」當世的活動空間減弱,反而反映任何主權國家控制減弱的地方,就自然會出現他們的蹤迹,俄羅斯的僱傭兵公司華格納集團,即為最新例子。而在人類歷史上,其實,這才是正常現象。

▶️ 香港史學會鄧家宙博士:海盜集團,與我們香港的祖先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3LWwpuFs8w

*改編自沈旭暉發表於《明報月刊》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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