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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代港督彭定康在香港最重要、也最有爭議性的施政,自然是他引入的政改方案。支持者認為他造就了香港最民主的時刻,中方則批評為所謂「三違反」、「千古罪人」。有機會訪問他之前,心底裏一直對一個問題非常好奇:究竟他提出政改方案之時,有沒有想過他一離開,一切就化為無形,被中方徹底推倒重來?

從他的回憶錄可見,他對「中國式法治」一直都很 cynical,就算是他來到香港當港督之前,已經有這樣根深柢固的觀點。他很清楚中國的外交談判,都是不守信諾的極多,談的事、寫的字,都是大而化之的語言偽術,到了被逼不得不提出具體承諾,也會在一切可能的細節、字眼留下日後可以「走數」重新演繹的空間。

他對這一套中國模式了解之深,遠超其他英國同僚。例如他的最大政敵柯利達爵士,曾說中共「言出必行」、「言而有信」,就被彭定康再三嘲笑。

但既然這樣了解中共,而自己提出的政改方案又受到猛烈批評;批評不單止來自中方,自然也包括以柯利達為首的英國親華集團、商界等人,後者一直認為和中國對著幹只會損害自身利益、又不能作出任何改變,甚至會幫倒忙。那他提出政改方案,究竟是明知道必然失敗、完全是為了喚醒香港人的民主意識,和證明自己是代表英國盡了最大努力的殉道者?還是真心相信他的制度性變革,可以被中方勉強接受,從而保障香港主權移交後的民主、人權?

於是,我直接問題了這一連串邏輯問題。

他的答案很直接:「No」,完全沒有想過中方會在1997年就不顧一切法律框架,將他的政改方案撤銷,將他做的一切努力歸於無形。他坦承自己的失算,並提出了以下三個解釋:

首先,他認為當時他提出的政改方案,根本談不上急速「民主化」,完全沒有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法》,只是在這些框架內儘量尋找灰色地帶,例如在功能組別選舉增加若干「民主成份」。他深信這些只是很輕微的改變,起碼遠比當時香港民主派的要求、期望「保守」得多。似乎他相信對中方而言,接受他的方案,總比接受民主派的要求安全,加上「有法可依」,要大張旗鼓、大動作另起爐灶、推倒重來,只會得不償失。

然而事後看來,他還是低估了中共作為權力control freak的高度危機感,高估了中共對條文的信用,以為可以像英國精英那樣通過典章制度、文字遊戲等文明規範去和中國博弈。中方可以對沒有違反《基本法》、英國法治理解為經過合法程序出現的彭定康方案全盤推翻,才是令彭定康對中國法治最後一絲希望幻滅的最後一根稻草,為什麼他對《港區國安法》反應強烈,和自身經歷,自然息息相關。

(待續)

▶️ 彭定康政改方案,如何力挽狂瀾啟蒙香港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nkt-9gRAS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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