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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其實有大量警務人員因為不同原因辭職,只是官媒很少報導。而且據「新香港」媒體朋友私下分享,各大媒體都會避免提及「警察」,因為「新香港」警察公共關係科成立了專門招呼媒體的部門,凡是提及「警察」的,幾乎肯定就會收到投訴信。關於碎屍案疑兇一家,以下是一些前警務人員讀者的匿名分享:

・警務人員如牽涉刑事案件,管理層會為佢開一個紀律嘅file,一方面會等刑事調查完畢再跟進紀律事宜,就算單case 未審都會做定啲準備工具,如cross check 當事人開工、收工、出入記錄、每年表現報告、過往有無disciplinary。當事人如果係JPO(員佐級),至少有幫辦級跟進嚟個調查,個reporting line 去到formation (單位)最大嗰個(至少總警司,notified 助理署長)。

・說穿了,就係大老闆們唔單止知道當事人係咩料,同時會左右調查方向同埋建議嘅「懲罰」。

・雖然唔能夠完全類比,但係條沙展resign,其實係避開刑事案件後續嘅disciplinary action。即係當年朱經緯喺單嘢未審就resign,人都走咗,唔駛面對disciplinary action,因為有機會刑事案件convicted 後,disciplinary board 決定取消當事人長糧,相信條沙展都係咁諗。

・同埋嚟類人,就算佢自己唔approach 金主,都有人會recruit 佢去「幫手」,黑白兩道都會。

・西九碎屍案,個仔係on police bail,所以一定係oc case 漏做嘢。旺角cid任內無出事已經係極有大神保佑⋯ 2015年案到而家唔應該因為失蹤而結案,除非證人死咗或者律政話唔夠告,但就算咁 bail嘅錢都要搵佢俾返佢。

・我傾向佢用另一個人身份證出入,因為果個替死鬼玀住張 wanted 嘅身份證最多俾人話唔好意。況且,而家係wanted 都無做,即係過關唔會拉,但可以知道出入。佢一家被補後,一直講廢話同不合作,所知已經唔多。

▶️ 蔡天鳳碎屍案中案:反映「新香港」社會潛規則的十個邏輯問題,才是真正恐怖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AxnU1_5P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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