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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香港」因為黎智英聘請外籍律師辯護國安案,又出現人大第六次釋法,但這次釋法和以往都不同,並非單純解釋某條條文,而是賦予了「國安委」凌駕一切的無限權力,可以為所欲為,影響遠遠超於黎智英案本身。《港區國安法》後移居澳洲的前法政匯思召集人任建峰律師慨嘆,這樣的結果近乎無法無天、「我就是法律」,根據最新釋法,李家超為主席的「國安委」可以隨便決定任何事情屬於「國安」層面,只要國安委下了定論,涉及刑法層面的立刻一錘定音、不容上訴或司法覆核;其他層面的例如教育、金融、財經、娛樂等,只要國安委說屬於「國安」範疇,例如說「惡意提取資金到海外」屬於「國安」,同樣會立刻成為繞過一切程序的「律令」。而且這個機制容許「國安委」「先發制人」,無須等待法庭提請人大釋法,自己也有「主動提出終極意見」的「責任」,也就是可以隨時「依法」搬龍門。任建峰表示,並非自己這類普通法律師對結果大為震驚,連海外的中國大陸律師也紛紛在社交媒體高呼難以置信,相信這波釋法足以真正確定「新香港」「法治已死」。談及對留下來的普通法律師的建議,他坦言反正甚麼也做不到,還是努力搵錢然後離開吧。

▶️ 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seigF49iJI

▶️ 陳文敏教授:人大再釋法,在情在理在法,真的有理據嗎?(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eJg389ppB4

⏺ 人大最新「釋法」一句解釋:國安委話點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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