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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入大量貪腐控罪的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Najib Razak)早於2年前被判罪名成立,就其控罪向法院提出的最終上訴日前被駁回,法院維持其入獄12年的判決,並即時生效。對不少馬來西亞人而言,這代表國家轉型正義邁進一大步,日後權貴要公然公器私用,或會有所警惕。

納吉出生於政治世家,2009年4月至2018年5月擔任馬來西亞首相,任內成立「一馬發展公司」(1MDB),被指有約7億美元公款流向他的個人銀行帳戶。納吉表示這7億美元是政治獻金,檢控方調查後,發現款項來自沙特阿拉伯王室。

直到2018年馬來西亞大選,納吉的國民陣線落敗,前首相馬哈迪領導的希望聯盟得勝,納吉貪污的調查再度展開。2020年7月,馬來西亞高等法院裁定納吉七項控罪成立,當中濫權罪被判監禁12年、罰款2.1億令吉,其餘六項罪名則被判監禁10年,同期執行;如無法交罰款,則要另加5年監禁。事實上,這批控罪不過是1MDB案的部份細節,同時還有其他大案排期中,假如目前方向不變,納吉餘生很可能就要在監獄與法庭中渡過。

雖然納吉認為判決是政治逼害,上訴判決前一星期,還不斷要求更換首席大法官東姑麥蒙(因為其丈夫曾於Facebook批評納吉)而被駁回。但馬來西亞輿論普遍歡迎判決,認為當前國家領導人不能逃離法治、也沒有被特赦,彰顯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特別是馬來西亞權貴一直以小圈子方式運作,既得利益明顯而互相包庇,納吉最終入獄,對台上政客會是重大警號。而且馬哈迪年前又已下台,目前馬來西亞執政黨又變回巫統所屬的國民陣線,而法庭依然維持原判,象徵意義就更大。

不過納吉依然代表了一些巫統基層力量,依然有望在下屆大選捲土重來,然後在新任友好首相建議下獲特赦。馬來西亞能否發展成穩健法治體制,很視乎未來這幾年發展:假如誰當權就對政敵秋後算賬、特赦自己人,反之亦然,法治只會像泰國那樣,被看作打壓異己的「新香港」式「依法」手段。除非宣佈特赦的是政敵,以示國家團結、大和解,否則本來的正面訊息可以被瞬間扭轉,這在第三世界政情,也是常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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