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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輩從此說過,五、六十年代的香港,有些消防、衛生幫非常貪污,要是收不到「小費」,就會隨便生安白造一條罪名,由放老鼠在餐廳內、違反消防條例、甚至到「老屈」販毒,都可以出現。這樣的民間傳說我沒有親眼見過,想不到在今日的「新香港」,多荒謬的事情也一律崔護重來。

自從南深圳鄭市長強推全民數碼監控的「安心出行」後,近日多間黃店據報被重點放蛇,有生客刻意走進去不掃安心出行,然後就有警察「依法」嚴正執法,接著店鋪就會被罰停止營業14日。這14日包含了冬至、平安夜、聖誕、新年,不少店舖一年營業額的最大關鍵,就在那幾天。

其實在南深圳,每個部門既然都要宣誓、被奪舍,自然都要「交數」。法律是一個honor system,假如一方豁出去以公權力選擇性執法,任何「依法」都不會有公信力,任何法律都可以被abused。昔日砌生豬肉,起碼還需要道具,還要走過場,現在有了「安心出行」,一切數碼化,只要有創意,幾個動作就可以令一間名店倒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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