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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香港」政府霸王硬上弓,規定下月開始,必須使用「安心出行」,才能進入所有政府辦公室和公共設施,不容許再「填紙仔」。今天醫管局也悍然宣佈,必須使用「安心出行」,才能進入公立醫院範圍內。

這規定的影響,絕對可大可小。

雖然醫管局說,「因應實際情況可豁免個別人士」,也就是假如遇上緊急情況,例如生命垂危被急救送院,大概不會要求危殆中的病人掃「安心出行」。

但這樣的定義,實在有太多模糊空間。

例如一位家屬探病,對方是病危的親友,但忘了帶手機,是否可獲豁免?根據一般正常邏輯理解,這自然是應獲豁免的緊急狀況。但官僚卻可以不斷追問:「病人係你貴親?有幾熟?點證明好熟?有無佢家屬同意?如果個個都隨便話探一個病人而唔用安心出行,國家安全點算?」....... 可能問完這堆問題,填justification,等請示批准之後,病人不是已經斷了氣,那位家屬自己也會氣絕病倒。

又如一位孕婦,到醫院例行檢查,忘了帶手機,可否豁免用安心出行?官僚又可以說,這是例行公事,並非緊急狀況,所以不好意思,請回去拿手機再來。但公立醫院排期需時,可能錯過了這次appointment,下次就預產臨近,期間若有差池,誰來負責?又或孕婦出現了狀況而不知道,以為沒有風險,又不獲准看醫生,居然早產收場,原因卻是「安心出行」,是否可以追討賠償?

又如一名要到醫院打疫苗的人真的很窮,只有十多年前的Nokia舊款手機,他打疫苗正是擔心疫情,卻因為沒有新手機下載「安心出行」而不能入內,結果反而不幸染上武漢肺炎病亡。這樣的案例,家人又能否claim保險?

一個不知所謂的政府,才會為了不知所謂的政治目標,用不知所謂的邏輯一刀切行事。香港人不分立場,都deserve好得多的政府。制定這些政策的人,既平庸、又邪惡,已經超越了「平庸之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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