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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第一次從鄉下到香港大約是1938年,當時是南京大屠殺之後,日軍勢如破竹,殘暴也是毫無掩飾。1938年10月,日軍攻陷廣州,封鎖羅湖橋,但未有攻打英屬香港,這三年間,英日兩軍就在新界邊境對峙,直到日本偷襲珍珠港,才一舉攻擊香港、新加坡等英屬殖民地。1938年之後,不少人都四出外逃,有些逃到大西南、西北,有些走到海外,也有些選擇英屬香港、葡屬澳門、法屬廣州灣這些特殊地段。須知當時香港和深圳河以北並無硬邊界,以香港為避難港,過去一百年皆然。

但1941年,香港也淪陷於日軍之後,逃到香港的人,就面臨人生抉擇。

據叔父回憶,祖父認為雖然同樣是日本佔領,但日軍佔領大城市的暴虐程度,比佔領鄉村高很多,南京大屠殺固然是顯著例子,而城市缺乏鄉村的戰略縱深,也令人更難以打游擊方式自保。於是,他就和祖母、與及剛在香港出生的大兒子,又走回鄉下避難。後來日軍把東南半壁交予汪精衛政權管治,也確實比日本直接佔領時,管得有秩序。反而香港一直被日本單獨治理,設置「香督」,而沒有併入汪政權,因為日本也要利用香港這個國際「白手套」便宜行事。

與此同時,日本也在香港推行「歸鄉政策」,即「鼓勵」住在香港的華人返回鄉下,以減低戰時城市物資的消耗,以「建設美麗新香港」,同時也是驅逐一大批潛在間諜人員。日治香港的一個重要政府機構,就是「歸鄉指導委員會」,說是「指導」,其實就是強迫。根據「香督令四十號」,誰要歸鄉是這樣定義的:「所有沒有工作或居留證的人士,都必須離境」,「違者將受三個月以下監禁或處以五百元以下罰金」。

這定義貌似公允,表面上是驅趕新近走到香港避難的無業新移民。但當時香港並未有身份證,這種證明文件其實正是日治香港才開始出現的。換句話說,是否發居留證讓某人留下,基本上就是日軍說了算。香港歷史上唯一一次人口銳減,就是這段時期,由1941年的161萬人,下降至重光時的60萬人。至於這100萬消失人口有多少在廣東省非自然死亡,就沒有統計。

這種人間悲劇,不期然令人想起赤柬佔領柬埔寨全國後,強迫全體住在首都金邊的城市人步行到鄉郊「歸鄉」。單是這一程死亡之旅,沿途餓死、累死的老弱傷殘,已經不計其數。因此在日治香港,與其「被歸鄉」、承受期間的種種風險(例如被攔途截劫、或遇上軍紀欠佳的日軍被私刑),反而自己掌握主動,選擇相對最好的時機、方式回家,可能還要化算。

然而從後來事跡發展看來,祖父選擇戰後回到鄉下,上述兩個「結構性原因」都可能不是主因。他回去並非要逃避戰亂,而是要以自己的方式,參與抗日戰爭,而這似乎又和他第一次短暫住在香港時認識的人有關。(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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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Eddie SHAM

「日軍貢獻廣州」?應該是「日軍攻陷廣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