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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香港政府」要通過《反起底法》,本來已經沒有人理會他們怎樣「立法」,但因為Facebook等公司的反應,而終於見光。這一批新的、「完善」了的法例,最恐怖之處還不是它們刻意擴大行政、執法權限,字眼刻意模糊等,而是明擺著的選擇性執法,已經成為「新香港」常態。以前我們會根據執法機關是否一視同仁,去判斷法治的程度,到了現在,法治是否已死,心裏有數。

在過去兩年,藍絲陣營那些奇形怪狀的起底網,如雨後春筍的在互聯網出現,和連登資訊不同的是,這些起底資料刻意長存網絡,明擺著是為了恐嚇當事人而生。這些資料包括姓名、照片、身分證號碼、職業、工作機構,有時甚至還有地址和電話,不少人不過參加了一次合法和平遊行示威,就被放上「暴徒網」,然後在工作單位收到匿名信「起底」滋擾。究竟是何方神聖做的?一般民間力量,有能力以這種程度搜集資料?其實答案呼之欲出。

此外,又有前特首梁振英牽頭成立「803基金」,也就是「起底基金」,根據《反起底法》,不知是否也要禁絕?還是《反起底法》,只是借題發揮、針對某「一小撮人」的工具?事實上,被藍營起底的受害者有如恆河沙數,但從沒有聽過施害人有任何後果。政府官員甚至對這些案例提也不提,恍惚從不存在;至於他們雖然大做的案例,卻可以發生5分鐘後就有了定性,然後24小時不斷重複。在這樣的環境下,立《反起底法》,誰會信服?

至於其他種種法例,由限聚令、詐騙到暴動,無一不是雙重標準。陳百祥斷正違反限聚令秋毫無犯,陳淑莊公事開會卻被告上法庭;港台蔡玉玲「非法查冊」被警察凌晨上門拘捕,《大公報》記者裝模作樣「被交人」就只需要傳票罰款;抗爭者、學生不在現場也可以被控暴動罪,政府控方證人公然出現在被反對的集會現場遊行一小時,卻算是「關心學生」。這樣的基準,誰還會相信法庭大公無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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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n Tang

好文,唯別字請修正一下

Hon Mh

講得好, 不過要舐嘅人係唔會同你講道理, 包括 supposed 係普通法權威德高望重嘅終院海外法官 Jonathan Sumption, 充分展現人民幣有幾美好同人性有幾醜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