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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第一案」唐英傑案在當事人被未審先囚一年後終於開審,控方傳召劉志鵬教授解讀「光復香港、時代革命」,認為這是「港獨口號」;辯方則將傳召李詠怡教授、李立峯教授解讀,內容未知。

其實,任何一句口號,都不可能有單一解讀,即使是原作者,也不可能代表任何一個叫口號的人,例如六四口號在30年前和今日,就有了顯著不同的意涵。梁天琦時代的本土派叫「光復香港」,當時有針對水貨客的「光復上水」運動,社會訴求則是在議會淘汰傳統泛民,但到了2019年,參與運動的人,自然對口號都有各自解讀。

因此要真正理解口號,只要傳召不同曾支持口號的人問其真正訴求,就可以知道控方以單一定義涵蓋所有人的做法,根本是文字獄。而最有資格擔任專家證人的不是大學教授,而是依然屬於建制派、但經常顯示自己要「講人話」的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

2020年初,田北俊組成「希望聯盟」打算參與立法會選舉成為「關鍵少數」,期間他接受訪問時,就坦言自己支持「光復香港」。但他把自己的定義說得很清楚,他心目中的「光復」,就是把香港「光復」到1997年剛回歸時的「一國兩制、高度自治」,他認為那時候的「高度自治」是真的,香港人有真正的自由,參選也不會DQ,所以希望「光復香港」,北京不要事事都管,才能回復真正的「一國兩制」。

無論我們是否認同田北俊的話,相信任何人都難以否定他可以這樣演繹「光復香港」,也不能否定相信也有不少人口中的「光復香港」是類似定義。假如唐英傑的「國安案」因為「光復香港」而獲罪,那是否代表田北俊也有罪?當然,國安法「沒有」追訴期,但這樣的法律,「你懂的」。相反而言,要是田北俊可以這樣理解「光復香港」,而法庭依然接納任何口號都要contextualized地理解,那又怎能一刀切研判唐英傑有罪?

可惜,在正常的法庭,根本不會去到這樣荒謬的情況,動用公權力去如此咬文嚼字。但今天的一切紀錄,都會是歷史的呈堂證供,把一切荒謬紀錄下來,是我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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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Anonymous

我搵唔到維他奶嗰一篇? 亦search 唔到? Thanks

GSC

官字從來都兩個口 極權更加有無限個 有時喺到諗有無必要驗屍咁驗班公正廉潔既法官 所謂大公無私既判詞 但唔做呢樣野 更加容易遺忘一眾受難既同路人… 好矛盾

AF0813

見到嗰位劉生煞有介事喺法庭上逐字逐字咁主觀臆測喺乜嘢意思!劉先生點理解一句句子,乜代表其他人都理解同樣意思?! 憑乜嘢可以咁樣去判斷?! 真係覺得荒謬到極!成個法庭喺到表演緊點樣以言入罪!

NewOrder11

為何控辯雙方都係搵歷史政治系學者黎俾意見。 若然真係要解釋一個字或者一段句子含義,係咪應該搵埋中文或者語言學者會好啲。依家直接變咗做意識形態大辯論根本毫無意義。

Descartes Vincent

親身感受文字獄 震撼 亦要好好記住

Jackie Hui

每個人對口號都有不同嘅定義同理解,有咩可能將你嘅演譯強加於人? 我諗唐英傑案有啲難用國安法入,所以搞咁耐先審。

Thomas Leung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

James Green

佢只係一條走狗。兩三年前港台一個香港歷史節目,佢同一位年輕postgrad助教主持。助教不斷講故,佢就只係係度付和,間中夾硬插嘴講啲廢話擦存在感,可見無料至極。

Good Year

田生收聲了

jkXtra

咩人就諗咩嘢. 心裡面充滿港獨嘅人才會將所有嘢都聯想到港獨囉

Jasmine Chu

某年 DSE 中文科,記者問文章原作者有無選擇題中嘅想法,作者稱咁多個選擇佢都無諗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