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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傳出資金鏈被南深圳人民政府強行斷裂,不能出糧,可能日內就要終止運作。這是非常嚴重的事件,比國安法本身更嚴重,值得詳細分析。以下邏輯,翻來覆去,以為解答了一些疑惑,去又會返回原點,而一切又是有「法律」包裝的「依法」進行。這正是政權「依法」設計的一套「西西弗斯法律」,假如堅持跟隨他們設計的遊戲規則,保證沒有出路;假如超出那個國安套餐框架,又突破了critical mass能承受的安全網。歸納九點如下:

1. 《蘋果日報》本身有一定cash flow,上月透露是有五億,假如有500員工、平均月薪三萬,就算不計算印刷費用,也起碼可以支撐一年,而同時還會有月費等收入,不應該有即時問題,也不會受黎智英本人的資金被凍結影響。但現在特區政府直接控告《蘋果日報》三間公司,凍結其戶口,勒令所有銀行不能協助《蘋果日報》營運,否則視作國安法共犯,這就令《蘋果日報》員工不能從這些戶口支薪。假如他們不能發放月薪,已經違反勞工法,這是非常絕的一著。

2. 《蘋果日報》母體是上市公司壹傳媒集團,他們一定有其他境內、海外戶口,例如《台灣蘋果日報》,也不可能沒有BVI、開曼群島等離岸公司。那是否可以從這些公司支薪給香港員工?理論上是可以的。但由於《蘋果日報》這三間公司(而不是有關個人本身)已經直接成為國安法被告,那些與《蘋果日報》有僱傭合約的人,如果從其他途徑接收資金,那些「途徑」就等於「協助國安法被告洗錢」,哪怕是集團內部其他戶口持有人,也是一樣。

3. 假如《蘋果日報》通過集團其他公司、或其他友好解決cash flow 問題,兩批人就會犯國安法:目前《蘋果日報》的領導層、董事局,與及提供cash flow的機構負責人。就算後者全都在境外,不理會港區國安法,香港政府也凍結不了境外戶口,但《蘋果日報》的領導層,就會多一條被國安法控告的理由。日前被捕五人中,其中三人未落案,可謂人質,假如《蘋果日報》七月一日還未結業,而財政問題是如此解決,控告他們的機會甚大,而且可能還牽涉更多人。全體《蘋果日報》員工,已經是赤裸裸的人質。

4. 假如香港全體《蘋果日報》領導層辭職,讓所有decision makers 流亡海外,調動資金,是否可以繼續運作?恐怕也是不行。一來好些高層已經被沒收護照,肉隨砧板,二來整個資金流的操作,海外匯款還是要通過本地銀行戶口。舉例,假如現在《蘋果日報》全體員工解約,改由《台灣蘋果日報》簽新約,但香港政府立刻發國安法告票給《台灣蘋果日報》,李家超再發信給香港境內銀行,說任何接收《台灣蘋果日報》金錢的都是違反國安法,恐怕留在香港的員工,也不敢出糧。

5. 那《蘋果日報》工會能否自己稿眾籌,自我出糧?恐怕也是不行,因為國安法會把稿眾籌的工會一併列為共犯,而且籌到的款項,由於是用來協助被國安法凍結的機構營運,同樣也可以被凍結。某程度上,根據現在政府的邏輯,假如員工願意當義工,也可以說是「協助《蘋果日報》解決財政問題」,而「違反國安法」。

6. 是否可以根據香港法律,向法庭申請解禁?由於國安法是「凌駕性的全國性法律」,假如和現有其他法律有衝突(例如保護新聞自由、或勞工條例),都是以國安法為基礎。而本案又未審批,連司法覆核也不可能,何況國安法又是不可以上訴的。理論上,唯一「依法」挑戰程序,就是在人大層面修改條文,這自然是天方夜譚。所以在國安法的框架下,滴水不漏。

7. 假如《台灣蘋果日報》在台灣營運,請願意到台灣工作的《蘋果日報》員工,繼續香港蘋果品牌,又是否可以?假如這些人都願意終生不回香港,而集團在台灣又有足夠cash flow,理論上是可以的。但到了那個時候,在香港連印刷紙本也是不可能(同樣是協助蘋果解決經濟問題的違反國安法),只能變成純網媒,而根據《港區國安法》,由於台灣的「香港蘋果網」是協助《蘋果日報》解決資金問題,也要被取締,於是就會被屏蔽封網,只能通過VPN登入,和香港的接觸面,自然大大斷裂。

8. 香港人要訂閱海外的「香港蘋果網」,只要通過香港的銀行戶口,根據同樣邏輯,也同樣可能違法。起碼有了李家超的信,銀行協助《蘋果日報》融資要坐牢,香港的銀行肯定不敢匯款過去,哪怕只是來自一個普通戶口的幾百元,因為那些海外戶口到時已經入了黑名單。香港人要支持,除非可以直接從海外戶口調動去《台灣蘋果日報》戶口,而過程中可以完全不經過香港境內的金融體系。有沒有這樣的人?相信不會太少,畢竟現在大家都知道了錢不能留在香港,但也畢竟費時失事,最後靠的,就是海外香港人。

9. 海外香港人、或有海外戶口的香港人能否支持海外的《香港蘋果日報》?這不是小數目,他們支持一些小型網媒,綽綽有餘,但要請幾百員工那種規模,恐怕任何正常生意人都會避之則吉。另一方面,假如《蘋果日報》無分海內外,都被南深圳列入「違反國安法被告」,他們的香港新聞資訊來源,也很是疑問:即使有記者願意在香港免費工作,如前述,他們也是「違反國安法」,屆時在香港的香港人向《蘋果》提供資訊,可能比向《大紀元》提供更有顧忌。

結論:即使扭盡六壬,七月一日前,恐怕我們也要有向香港《蘋果日報》說再見的心理準備。

Comments

TC FG

If u play by their rule, there is no hope

Max Cheung

希望可以捱得過(雖然係無乜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