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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皇家屬地「海峽群島」中,根西行政區下轄的薩克島(Sark),被稱為「當代歐洲最後一個封建社會」。事實上,薩克島的皇家屬地地位並非依附於根西行政區,而是在伊麗莎白一世時期,貴族Hellier de Carteret驅逐海盜有功,獲封爵賞賜,成了薩克島領主。1565年以來,薩克島的封建制度幾乎沒有變動,甚至沒有受第二次世界大戰波及。這個小島雖然只有500人居住,卻自成天地,島上還有「領主」(Seigneur)和「佃農」等概念,如何保留千年傳統,值得深思。

根據薩克島的封建制度,領主處於「高度自治」體系頂端,擁有由四十名佃農組成的私人武裝;薩克島的地主們向領主和女王效忠,因此獲得擁有土地的權利,並向領主交租。此外,薩克島有「總管」(Seneschal)這一源自中世紀的職位,作為薩克島議會Chief Pleas的代表,17世紀後,更擔任島上法官。Chief Pleas由佃農、地主代表組成,成員由領主委任,沒有甚麼民主成份可言。然而考慮到島上只有極少人,和議會議席的數目,所有勢力都有代表在議會,並非難事。

由此可見,薩克島的封建制度是以領主為核心,島上的法例,也繼承了歷代領主的管治遺產,自成一派。例如時至今天,薩克島依舊禁止汽車通行,交通工具只有馬車和單車;島上治安、消防、救護工作皆無常設崗位,而是島民以志願者形式自治。薩克島沿用根西行政區的刑法,不過這是由薩克島授權,所以形式上,依然算是薩克島在行使自治權。在每一宗刑事案中,理論上,薩克島議會都有重新「釋法」的權力。雖然薩克島不能與國際社會成員「建交」、無力負擔防務,但在內政方面,依舊是孤懸塵世之外的桃花源。

這套算是行之有效的封建制度,直到1993年,才真正受到現代社會衝擊。當年英國富商Barclay兄弟購入薩克島附近的離島Brecqhou,根據薩克島法律,二人需向薩克島領主、而非英國政府繳交高額地稅。對此安排不滿的Barclay兄弟向英國法院申訴,並贏得訴訟,迫使薩克島修改相關法律條文。

自此,薩克島上出現改革呼聲,不少人意識到不可能永遠維持昔日制度,加上封建制度過份保護既得利益,對新移民毫無保障,而願意留下小島的又大多是老弱婦孺,也令島內生態逐漸失衡,甚至有種種有趣傳言出現,在此不贅。2008年,薩克島議會決定全面改革,改為由28個民選代表組成,是為「有封建特色的民主化」。不過薩克島的封建體制並未終結:目前第22任領主Michael Beaumont雖然不得向島民徵收地租,但可以接受通過薩克島稅收支付的2萬8千歐元「年俸」,並可以將之作為遺產承傳。對居民而言,領主依然是一切活動的中心,假如缺乏了核心,小島也彷彿失去靈魂。英國王室自然是另一個精神核心:一些薩克島人言之鑿鑿告訴我們,假如英國推翻君主制,王室依然可以來到薩克島管治,他們「無任歡迎」。

薩克島的經濟運作,也有不少可塑性。作為世上唯一有人類聚居、而又可以裸眼觀星的地方,近年薩克島吸引了大批觀星愛好者,旅遊業成了一大經濟支柱,而有意購買島上物業的外人,也有種種潛規則可跟隨。不過薩克島只有兩座旅館、數間小型客棧,因此人流控制得很好,居民也不會為了多掙幾個錢,而改變規律。薩克島也有獨立稅務體系,島上不設所得稅、增值稅,對進口貨物和遊客徵收一定稅款。

和香港的新界原居民相比,薩克島原住民同樣享有不少特權,也有不少灰色地帶的實惠,例如以薩克島民身份當離岸公司董事,但由於人口太少,對英國而言,不會構成太大的漏洞,一切也就被默許下去。小國寡民,畢竟有其吸引之處,遠方的人,卻是可望不可即了。

小詞典:Seigneur

「Seigneur」一詞源於法語,意指「領主」,稱呼從王室獲得封地的貴族。領主對其封地(即中世紀的「采邑」)事務具獨立控制權,包括各項行政、司法和財政權力。法國大革命之後,法國不再實行封建制,「Seigneur」一詞也不再被法國社會廣泛使用,卻在法國對岸的海峽群島保留下來了。

信報財經新聞

Comments

Martin Chan

沈博士介紹過的地方,其主權國家大部份都是屬於西方世界,行民主制的國家。只有真正放手,讓地方自治才是行之有效的方式。反之那些宣稱要 "牢牢掌握全面管治權" 的,那只是掛羊頭賣狗肉的技倆罷了。

Chan Ivan

有甚麼是種種有趣傳言? 令人有無限想像.....

華恩 張

世界上有不同封建。現實只有接受。抗爭。